企业所得税第一年亏损税务局查补交所得税还算亏损吗第二年还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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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第一年亏损税务局查补交所得税还算亏损吗第二年还弥补吗——不可以在弥补了。
纳税人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数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既然补交了税款,就不存在亏损了。
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审核管理办法》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规范企业所得税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和扣除,特制定本办法。
一、税前弥补亏损的适用范围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会计报表和其他资料的纳税人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二、汇总,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单位)的亏损弥补
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实行由行业和集团公司汇总,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成员企业(单位)当年发生的亏损,在汇总,合并纳税时已冲抵了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或并入了母公司的亏损额,因此,发生亏损的成员企业(单位)不得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
成员企业(单位)在汇总,合并纳税年度以前发生的亏损,可仍按税收法规的规定,用本企业(单位)以后年度的所得予以弥补,不得并入母(总)公司的亏损额,也不得冲抵其他成员企业(单位)的所得额。
三、分立,兼并,股权重组的亏损弥补
(一)企业分立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根据分立协议约定由分立后的各企业负担的数额,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分立后的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二)被兼并企业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应区别不同情况处理。
1.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继续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由其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不得用兼并企业的所得弥补。
2.被兼并企业在被兼并后不具有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其兼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在税收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可由兼并企业用以后年度的所得逐年延续弥补。
(三)企业进行股权重组,在股权转让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年限,在剩余期限内,由股权重组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四、年度亏损的确认
纳税人可在税前弥补的亏损数额,是指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收法规规定核实,调整后的数额。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将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纳税人年度纳税申报表及有关资料,必要时要调阅纳税人的账册,凭证等有关资料或深入实地进行审核,以确保纳税人年度税前弥补亏损数额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税前弥补亏损的审核
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规定的亏损弥补期内,以年度实现的所得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年度终了后45日内,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必须附送<企业税前弥补亏损申报表>(表式由各地自定),主管税务机关要依据税收法规及有关规定和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弥补。
六、建立弥补亏损台账
主管税务机关要建立纳税人弥补亏损台账。台账的内容应包括以前亏损年度亏损数额,已弥补亏损数额,待弥补亏损数额及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纳税人弥补亏损等情况。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 这个很难断定。如果去年亏损应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很多的税务稽查局为了体现他们的工作成绩,对检查出来的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弥补上年亏损而是直接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要求纳税人补缴企业所得税。
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已经明确指出:“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税务查账如果按照2010年20号公告的规定,先进行了以前年度亏损弥补后,仍然有余额(应纳税所得额),那就不能算亏损;如果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后,仍然亏损,那只能算是亏损。 - 首先你要区分两个问题,会计上的利润和税法上的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会计上的利润,是你预交所得税的计算基数,假设你账面上本年度亏损,年底结转之后是体现在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你下一年度不管盈利还是亏损,都同样要转到未分配利润,这样从会计上看,可以认为是可以弥补的亏损
另外从税法的角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税法规定调整之后得到的,你税务局查补你交所得税,那么应该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盈利的,这样在下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自然不能弥补亏损后在计算。所得税上的弥补亏损是税务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亏损额
这个很难断定。如果去年亏损应该先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很多的税务稽查局为了体现他们的工作成绩,对检查出来的调整增加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弥补上年亏损而是直接按照企业所得税税率要求纳税人补缴企业所得税。实际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
1.调整应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补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查补的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在编制损益表时,通过“以前年度损益...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弥补亏损期限,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1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际弥...
2.如果企业想在一季度弥补去年的企业所得税亏损,就需要在4月份进行本年一季度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前进行去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这样才能判断去年是否存在企业所得税亏损。如果有亏损,可以用今年一季度的盈利进行弥补。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1、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弥补亏损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准确核算弥补亏损的额度,避免出现误差或遗漏;3、妥善保管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4、及时关注税法政策的变化,确保企业的做账方法符合最新规定。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做账方法包括确定弥补亏损的额度、编制会计分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