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有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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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日以后,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取得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可以按照10%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生产16%税率产品的,加计扣除2%,即按照12%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1,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颁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对如题所指事项作了明确规定。2,如题所述,文件规定如符合抵扣条件的,按照11%税率依法进行抵扣销项税操作。3,以上仅供参考,请予核实,依法操作。
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的《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等货物,税率为11%。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部分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1%。通知明确,税率为1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包括: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
农产品11%税率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的。从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0%。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农产品(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