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11税率从什么时候开始
- 农产品11%税率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的。从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0%。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扩展资料:
农业税高限税率
农业税条例规定的各地实行农业税税率的最高界限,即地方规定的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常年产量的 25%。
从体现负担政策来说,国家在规定了全国平均税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均税率的同时,必须对各地制定的税率进行限制,避免各地规定的税率过高或高低悬殊,而加重农民负担或者影响农业税征收任务的完成。
农业税名义税率
“农业税实际负担率”的对称,即农业税应征税额占常年产量的比例,也就是农业税条例规定征收农业税使用的税率。
由于农业税采取稳定负担政策,负担额以常年产量为依据来确定,且一定几年不变,增产不增税,使得农业税税率出现了名义税率和实际负担率的差别。它不能反映农民当年农业税的实际负担水平。
农业税实际负担率
“农业税名义税率”的对称,即实际征收的农业税税额(包括各地征收的农业税地方附加)占农业实际产量的比例。
实际负担率可以确切地反映出当年农民的实际负担水平。几十年以来,由于农业生产的不断发展,而农业税总体负担稳定不变,农业税实际负担率已由50年代的10%以上,下降到3%。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农业税 - 农产品11%税率是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的。从2018年5月1日起,降为10%。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自2018年5月1日起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公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7年11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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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农产品的税率取决于国家的不同...
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
从2017年7月1日以前,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为13%; 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农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有11%、13%和17%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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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7年7月1日起,农产品的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1%。经过深加工的农产品增值税税率17%。法律依据: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