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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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
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五款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
法律主观:企业之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能在税前扣除。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按独立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法律客观:《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
也可以在系统外企业间进行;可以在本地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企业间进行.其三、它作为企业之间提供的信用,因受自有资金数量的限制,融通金额一般比较小.因此,在拆借活动中,往往要采取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的方式进行调剂.房产企业因资金拆借发生损失能否税前扣除?
乙公司的债权损失属于“国家规定可以从事贷款业务以外的企业因资金直接拆借而发生的损失”,因此是不能申报税前扣除的。和上述政策相比,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2011年第25号公告——《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将不得确认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损失范围进行了调整,删除了“国家规定可以...
企业之间拆借资金的利息支出允许扣除,但是有一定限额的。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