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评估增值 入帐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惊讶:土地增值是要交土地增值税的!如果你要投资(或转让),土地评估是为了自身利益得到确认;如果和投资(转让)无关,就不要做账了。
土地增值,总的来说要交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由于企业性质的不同,提取土地增值税的方法不同(请详细查阅《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最终都是以原价值作为成本,以新价值作为收入,扣除土地增值税费后的余额作为得利计入营业外收入,最终并入利润计算缴纳所得税。
至于报表不平,与此无关。你检查一下报表取值公式,一般是漏项了。
这是新年的第一条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新年寄语:会计很重要,工作要谨慎 - 除企业改制以外。
评估增值无需进行任何的账务处理(投资性房地产除外) - 根据宁地税发[2000]293号、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
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
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本的成本 是指这部分资产的增值或损失已确认为应纳税所得额,并已按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可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的成本。否则,一律按资产的历史成本价入账。
根据宁地税发[2000]293号、国税发[2000]84号文的规定,纳税人在确定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时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但若纳税人发生合并、分立和资本结构调整等改组活动,有关资产隐含的增值或损失在税收上已确认实现,则应按经评估确认后的价值确定有关资产成本。具体而言,这部分资...
公司并没发生改组,分立,合并等事项,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不需要做账务处理,如发生以下几种情况则需做账务处理:一、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发生的评估增值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当对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资产评估,以评估价作为投资额。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对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
不可以,因为评估增值入帐在 的会计法规是不可以的,资产评估只有在投资、改制重组发生产权变更的时候才能做账务调整 。
评估增值部分部分可以转资本公积,但不可以不能转增资本。1、根据《财政部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增值处理的复函》(财会二字【1995】25号),资产重估增值只有在法定重估和企业产权变动的情况下,才能调整被重估资产帐面价值。对于两种法定情形之外的其他资产评估增值,企业不能将资产重估增值入帐,调增...
增值不用做帐.不过,有一点值得讨论.你把该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一般购买的土地使用权,多半都放着无形资产中核算的.你购买土地的意图是持有至增值的话,那么当初入账的时候就应该入投资性房地产,并且后续计量是以公允价值计量,此时才可以处理.既然当时,你已经归为固定资产了,所以,即使现在评估增值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