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中提取盈余公积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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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刚回答的一个人 的,你参考一下
这笔分录是对 未分配利润-年末 如何抵销的一个说明
未分配利润-年末 是要是要抵销年初数, 本年增加/减少数 来完成的
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也是这样的,抵年初,抵本年
只是本年的项目比较多,有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
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
借:长股
贷:投资收益
这个数是无效的,因为合并报表上,子公司收入费用都进来了,不用它核算了,所以它必须得抵销
实现的利润里面有一块就应该归 少数股东的,所以利润里面有一个少数股东损益
站在整体上,不会有提盈余公积,不会向所有者分配股利利润的问题 ,也得把它抵销
之前合并报表里有一笔抵销分录
借:股本——年初
——本年
资本公积——年初
——本年
盈余公积——年初
——本年
未分配利润——年末(子公司)
商誉(借方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母公司)
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未分配利润——年初(合并当期为营业外收入)(贷方差额)
将上笔和你不理解的这一笔放在一起,就会看到, 未分配利润——年末 ,正好和上笔的未分配利润——年末,对冲了,就留下了未分配利润---- 年初数和本年数,所以这一笔分录是对 未分配利润-年末 如何抵销的一个说明 - 可以这样理解下:母公司当年确认的投资收益80中,对应的子公司个别报表反映的项目是本年的“提取提取盈余公积”30、“年末未分配利润”50.
这个数是无效的,因为合并报表上,子公司收入费用都进来了,不用它核算了,所以它必须得抵销 实现的利润里面有一块就应该归 少数股东的,所以利润里面有一个少数股东损益 站在整体上,不会有提盈余公积,不会向所有者分配股利利润的问题 ,也得把它抵销 之前合并报表里有一笔抵销分录 借:股本——年...
贷:提取盈余公积 贷:未分配利润——年末 其中: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 移项,得:本年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本期利润分配+年末未分配利润 上式左边为借方金额,右边为贷方金额。目的是将子公司利润分配过程与母公司获取的投资收益抵销...
因此,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必须再通过抵销分录将已经抵销的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中母公司拥有的部分调整回来,调整合并利润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积的数额。 二、对流行观点的分析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观点均有欠妥之处。现分述如下: 1.前一种观点的错误在于其完全否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对母公司股东分配利润的限制,认为母公司股...
第一种: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全额抵消,不予恢复;第二种: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全额抵消后,按母公司拥有的持股比例恢复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因此,对于合并报表盈余公积抵消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操作:1、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的抵销 借: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年末未分配利润...
是要抵消,但分录反了。子公司计提盈余公积时,借:利润分配,贷:盈余公积;合并抵消时做相反的分录,借:盈余公积,贷:利润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