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核定征收的合伙企业投资者怎样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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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三条规定,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对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对于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为法人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在年末按各自分配比例分别确定各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再按各自适用的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合伙企业不负有代扣代缴义务。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需要在季度和年度结束时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对于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需要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实行查帐征收的投资者,需要按年计算税款...
法律分析:个人独资、合伙企业要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 个人所...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两种: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对于有特定情形的投资者,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以下情形适用核定征收:企业未设账簿;企业设账簿但账目混乱,难以查账;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经责令后仍不申报。税务机关采取的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定额征收、核定应税...
合伙企业要年度个人所得税申报:1、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2、实行查帐征收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