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以旧换新方式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一般纳税人以旧换新方式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 以旧换新的销售收入=实际收到的销售金额+旧商品抵扣的金额
    例如:某商场为一般纳税人,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100件商品,每件旧商品抵价100元,实际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3600元。该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率17%,则应计算的销项税额为
    实际含税销售收入=83600+100*100=93600
    不含税收入=(83600+100*100)/1.17=8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17%=1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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