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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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明知是虚开的发票仍然接受并抵扣进项税额的,同样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税、加收滞纳金、罚款,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确实能够证明纳税人对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知情,就属于善意取得,只需要补缴抵扣的增值税,或者做进项税额转出,不用加收滞纳金,也不用罚款。
如果纳税人确有货物购进,且内容一致,是开票方私自通过银行背书转让给第三方的,这种情况下尽管货款结算和开票方不一致,但责任并不在纳税人,此时税务部门可以认定纳税人是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四,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源上认定。一般来说,如果有证据证明纳税人是向非一般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指出,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且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发票注明内容与实际相符,购货方又不知销售方提供的发票是非法手段获得的,则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
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明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出口退税。
根据国税发[2000]187号
小规模纳税人不要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增加无意间收到失控发票和卷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中。而且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部分,是不能享受增值税暂免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