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税务人员有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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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企业自己的行为,与税务人员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是如果税务人员失职、渎职没有履行必须的监管程序,造成企业虚开,必须承担责任。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包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与非增值税纳税人。具体来看,主体可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拥有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此类犯罪虽然数量较少,但依然存在。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与个人。这部分主体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大头小尾”开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主要包含三类:首先,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此类主体虽实施此类犯罪的比例较少,但依然存在。其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类主体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中占据一定比例。最后,不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这些主体通过非法...
虚开发票是一种违法行为,老板和开票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防范虚开发票方面,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流程,提高法律意识和道德素质。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主体主要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有权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此类主体虽然实施此类犯罪的比例不高,但时有发生。第二类是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此类主体实施此罪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为了销售货物,开具“大头小尾”发票,或是为了多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