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员工承包工程应该如何计税

建筑企业员工承包工程应该如何计税
  • 【问题】某建筑企业员工以项目经理形式承包部分工程,施工人员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工资由项目经理一人签字,然后分给外来务工人员,这种核算形式是否缴纳营业税及其他税费?【解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根据上述规定,项目经理是以建筑企业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建筑企业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筑企业为纳税人,项目经理不是纳税人。施工人员为项目经理提供劳务,实际上是为建筑企业提供劳务。项目经理属于代领工资。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施工人员提供劳务,属于提供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应税劳务。施工人员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九条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根据上述规定,施工人员与建筑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施工人员取得的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该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解答】《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根据上述规定,项...

  • 建筑行业的工资应计入“工程施工—人工费”科目。这一科目是建筑安装企业用于归集和核算工程成本的专用会计科目,涵盖了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活动的相关费用。在此科目下,设有四个明细科目: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这些明细科目分别用于记录相应费用的详细信息。会计分录方面,工资支出时...

  • 在建工程是你们建设的对象(发包方),即生产企业或商业等的会计处理。你们建安企业(承包方)计入工程施工科目。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库存现金 / 应付职工薪酬 等 工程完工后结算时一并转入成本 借:工程结算成本 贷:工程施工 能在所得税税前列支吗?可以,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成本”是一样的。

  • 清包工程是指承包商仅负责施工劳务,而不承担材料及机械设备费用的一种承包方式。因此,清包工程的费用计算主要依据工日含量与每工日的价格。计算公式为:清单计价工日含量×每工日的价格。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清单价格中已经包含了材料及机械费用。在实际操作中,计算清包工程总价时,除了按上述公式计算外,...

  • 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x0d\x0a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