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未在异地预缴税款,还可以开票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不可以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产生纳税义务的时效为,一是收到销售款项的当日,二是开具发票的当日。即收到工程款或开具发票的当月十五日前办理缴纳税款。
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不可以 根据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1、按照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计算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2、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3、携带预缴税款表、建筑合同原件、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身份证办理缴税;4、若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千元...
需要在施工地所在区预缴税款。一、税法规定与异地施工预缴税款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应税行为的发生地,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向应税行为发生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对于异地施工的企业来说,其应税行为主要发生在施工地,因此通常需要在施工地所在区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