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福利企业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是专项资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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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中福利企业取得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不是专项资金. - 不是专项资金,是退还税收入
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报领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文件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 文件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福利企业免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详细解释如下:一、福利企业的增值税减免 福利企业销售的货物和服务,特别是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可以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根据我国相关税法规定,福利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如果符合一定的条件,如雇佣一定比例的残疾人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等,可以免征或者部分免征...
1、税金及附加、增值税: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员的人数定额退还增值税或减征税金及附加,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税金及附加数额为3.万元。2、企业所得税:采取成本加计扣除的办法,按企业实际支付给残疾的职工工资加计一倍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3、享受税金及附加优惠政策的纳税人为从事属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企业的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从有实际联系的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以及非营利组织收入。增值税退税不在免税收入之列。根据财税〔2008〕151号通知,企业取得的各类政府性资金,除投资后需归还本金的情况外,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