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报废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材料报废应向税务部门提供哪些资料
  •   内容:我公司近期对仓库材料进行清理,发现有400多个品种元器件已淘汰,金额达9万多元。请问我公司决定对上述材料进行报废处理,需向税务部门办理哪些手续、企业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内容:你可参看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三十五、四十条规定,把(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确认审批表》、《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流动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各一式二份(2)相关资料及核算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核证明资料(3)《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4)保险合同理赔材料及说明(有保险理赔的)
  • 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流动资产盘亏(盘盈)、报废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或《坏账损失税前扣除分项明细表》各一式二份(2)相关资料及核算凭证复印件一式二份、注册税务师、会计师审核证明资料(3)《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申请审批

  • 正常需要物料清单、报废报告等

  • (一)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相关资料;(二)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核销资料;(三)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材料;(四)涉及责任赔偿的,应当有赔偿情况的说明;(五)损失金额较大的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毁损、报废的,应有专业技术鉴定意见或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等。

  • 企业原材料正常报废的,如果金额很小就不用了,如果金额较大,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税务机关专管人员去备案。存货报废、毁损或变质损失,为其计税成本扣除残值及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1、存货计税成本的确定依据;2、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残值情况说明及核销资料;3、涉及...

  • 企业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时,均应提供能够证明资产损失确属已实际发生的合法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是指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等...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