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的机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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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6个行政处(室)、4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机构,下辖7个正处级全职能区局,即罗湖区局、福田区局、南山区局、盐田区局、宝安区局、龙岗区局、蛇口国税局。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内设16个行政处(室)、4个直属机构、5个事业机构,下辖7个正处级全职能区局,即罗湖区局、福田区局、南山区局、盐田区局、宝安区局、龙岗区局、蛇口国税局。
1. 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和协调工作。2. 政策法规处 负责落实相关税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3. 货物和劳务税处 专注于货物和服务的税收管理。4. 所得税处 专责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5. 收入规划核算处 负责税收计划的制定和执行。6. 纳税服务处 提供税务服务和咨询。7.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推动税...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9月28日。根据国家分税制改革安排部署,原深圳市税务局分设为“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以下简称“深圳市国税局”)是深圳市主管国家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厅级全职能局。
6、负责查处税收违法案件和对纳税人开展系统审计性检查。7、组织落实税务稽查管理信息化建设。8、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1、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落实税收征收管理改...
现在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已发展为一个结构严谨的税务机构,拥有16个行政处室以及4个直属部门,包括5个专门的事业单位。在区级层面,它管辖着9个正处级全职能税务局,它们分别是:罗湖区局、福田区局、南山区局、盐田区局、宝安区局、龙岗区局、光明新区局、坪山新区局以及蛇口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