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还能认证抵扣吗

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还能认证抵扣吗
  • 超过认证期限的增值税抵扣凭证还能认证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增值税、消费税有关涉税事项办理程序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6号)规定: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国税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 增值税进项票超过认证期限,如果属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所列举的客观原因,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除本公告第二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仍应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规定执行。当期认证的必须抵扣、申报。本期抵扣不完的下期继续抵扣,直至抵扣完毕。

  • 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有180天的抵扣期限。这意味着在开具后180天内,企业可以进行认证并抵扣相应的税款。一旦超出这个时间限制,即进入了“超期未认证”状态,此时发票将无法再通过认证进行抵扣。尽管如此,如果企业在发票的超期时间内仍未完成认证流程,这并不意味着发票永远失去了抵扣资格。根据现行政策,增值...

  • 对取得的2017年6月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期限还为180天.而如果进项发票如果超过认证期限了,就成了滞留票,是无法抵扣的.没有抵扣,在纳税申报表中就不能填报留抵税额.把这张发票的进项税金调出应缴增值税,计入设备维修成本中.借:制造费用 贷: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金转出 同时,只有符合政策规定...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