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非正常损失产品进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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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正常损失要作进项税金转出,计算方法是:本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总额-进项税额总额+进项税转出总额。
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非正常损失要作进项税金转出,计算方法是:本期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总额-进项税额总额+进项税转出总额。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正确判断损失存货是否为非正常损失是首要任务。其次,需准确计算其涉及的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存货可根据其是否包含运费,分为不含运费的原材料、含运费的原材料及产成品、半成品三种典型情况。理解并掌握这两点,处理非正常损失存货时,就能遵循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
自然灾害属于正常损失范围,进项税不需要转出是指其抵扣的进项税额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
1. 当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应税劳务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 非正常损失的定义是指因管理不善导致货物被盗、丢失或霉烂变质等情况。3. 根据新税法,自然灾害不再被视为非正常损失,因此遭受自然灾害的损失不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4. 在处理非正常损失时,应首先进行会计...
例:生产企业购买设备,抵扣进项税100万元,生产的产品因管理不善发生变质,产品成本为10万元,其中包含的原材料,水电等进项税1万元,应该做转出。但是产品中也包含了设备的进项税,设备进项税随着损耗逐渐转入产品或服务中。那么因为非正常损失了10万元的产品,就需要把所有相关设备的100万元的进项税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