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赠送他人现金如何计算增值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只针对货物销售行为或提供应税劳务行为征收,免费赠送他人现金不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是不需要征收增值税的。
- 提问者是不是指返利(形式上相当于免费赠送他人现金)?返利是当前商业企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根据税法规定,各种返利都要及时入账申报纳税,否则就属于偷税了。
根据有关税法规定,无论是从购货单位还是从供货厂家取得的返利,不论是取得现金返还是实物返利,均应申报纳税。但在具体税务处理上方法有所不同。商业企业从购货单位取得的返利属于价外费用,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而对于从供货方取得的返利,它是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返还资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对此有明确规定,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除工资、电话费、租金),要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 - 送现金是一种赠与行为,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二、买一赠一增值税处理。对于销售额的确定,强调销售额和折扣额应在同一张发票上,否则赠品应按无偿赠送视同销售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
1、无偿赠送他人产品,要做视同销售,并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按正常销售结转成本即可,即按捐赠数量*单位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现金捐赠支出可以抵扣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因此捐赠货物必须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征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2号)第三条规定“可以根据受赠者的要...
因此,企业将自产产品向内部职工个人赠送或用于交际应酬应按视同销售处理,依法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2)外购的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应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业务往来及其他活动中,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或有价证券.个人取得该项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该公司将自产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礼品赠给其他单位的个人,还要按"其他所得"的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