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财经法规中“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方法都是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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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
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
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
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1)出纳职务与收入、支出、费用的核算职务,与债权债务的核算职务,与稽核职务,与会计档案的保管职务等均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2)会计核算职务与相应的稽核检查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予分离。(3)总分类账的登记职务与相关明细分类账的登记职务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4)开展会计电算化的...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
《会计法》对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做出了原则性规定,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实施内部会计监督过程中,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挥着重要作用。二、社会监督 社会监督,即指民间审计监督。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