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可以吗?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可以吗?
  • 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比对通过认证后,写或者不写电话不影响抵扣,也可以填写公司相关号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对开票日期、 码、发票号码、购销方双方税号、金额及税额七大要素进行比对,比对相符发票即可通过认证。因此,写或者不写联系电话不影响发票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十八条规定,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专用发票管理管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应当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
    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发票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帐簿、记帐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
    参考资料: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百度百科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号码,一般可以使用,但有个别地区可能会不行,建议填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事项
    纳税人务必按规定的时限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提前或滞后,如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赊销及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的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凡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必须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非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正常经营的一般纳税人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没有规定使用期限,但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及时缴销包括空白专用发票和已使用过的专用发票存根联。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
  •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没有对方电话号码,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 售方账号开错了能认证。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发票作废条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_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所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号码是开票项目不全,应该作废重新开一张项目齐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摘要】
    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电话可以用吗?【提问】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回答】
    电话未填写,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 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专用发 票电话未填写能认证。
    4、电话未填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 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 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也就是说,纳税人识别号、发 票代码、发 票号码出现错误,属于开票错误而作废的条件,其他不影响发 票认证的错误,地址,电话未填写,销售方未开开户行及账号信息,购买方名称开错了,均不作为发 票作废的条件。【回答】
    如帮到你,麻烦给个赞谢谢😊!【回答】
  • 不可以的,全部要填写正确
  • 不可以的,朋友
  • 不可以
  •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可以吗?这个应该,可以写手机号
  • 法律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写电话号码,一般可以使用,但个别地区可能会不行,建议填上。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写电话号码。详细解释如下:1.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本构成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一种重要的税务凭证,其内容包括了 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商品信息以及金额等。其中,电话号码并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必填项。2. 电话号码的非强制填写 根据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

  • 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没有对方电话号码,但不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密产生密文或二维码的数据项目,对密文的解密不产生影响,所以,增值税 售方账号开错了能认证。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没有对方电话号码,但...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对方电话可以,不影响专用发票的认证,但不符合《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1、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2、增值税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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