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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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务系统收费主要为税务登记证费和发票工本费。
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应当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证照收费管理的通知(〔1990〕价费字228号)》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的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分项申报新的收费标准。同一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应当实行统一的收费标准。 - 税务局的收费主要是指销售发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他为收取的各种税收。
- 一、在国税缴得有:增值税,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按销售额的4%; 销售额*4%=增值税 (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月营业额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必须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才可减免。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必须到国税的管理分局和管理员联系。经过管理员的调查、核实、经分局批准确认之后,才可以享受“月营业额不到5000元”免征增值税。
2、假如国税审批免征了,地税随之附征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就免征了,地税不再单独进行审批了。但个人所得税是地税单独定税的。
二、在地税缴得有:(实际中都定额征收)
1、城建税按增值税的7%(市)、5%(县城、建制镇)、1%(农村); 增值税*税率=城建税
2、教育费附加按增值税的3%; 增值税*税率=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按销售额3/万;销售额(合同金额)*3/万=印花税
4、个人所得税 税率为2%左右(各地不一致)
5、土地使用税按土地面积计算,单位税额各地不一致 (不按定额征)
6、房产税:自有房产税率为1.2%,按房产余值计算;租用房产时,应由房东缴税。(不按定额征)
税务系统收费主要为税务登记证费和发票工本费。各地国税局、地税局应当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证照收费管理的通知(〔1990〕价费字228号)》和《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税务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111号)的规定,向当地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分项申报新的收费标准。
1、增值税;2、消费税;3、燃油税;4、车辆购置税;5、出口产品退税;6、进口产品增值税、消费税;7、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8、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9、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10、中央税、共享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11、证券交易税;12、铁道、...
重庆税务局的手续费包括以下几种:1. 税务登记费: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税务登记时需要支付的费用。2. 手续费:开具 时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机器使用费、纸张费用等。另外还涉及到 的认证和抵扣手续费。这些费用是为了确保企业合规操作,维护税务系统的正常运行。3. 印花税手续费...
法律主观:个人从事独立劳务,需要开具发票的,需要持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缴纳相应的增值税(3%)或者营业税(5%)以及相关的城建及教育附加税费,取得的票据即可提供给雇佣你的单位,作为发票。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
按照3%的征收率来开。还要加收附加税和所得税,综合税率一般为5%-6%左右。 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