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税务局电话

乌鲁木齐税务局电话
  • 乌鲁木齐税务局电话:0991-2962236。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国家有计划地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与纳税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信息。《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 乌鲁木齐税务局电话:0991-2962236。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税务登记...

  • 地址为沙依巴克区南湖北路47号,也可以拨打电话(0991)4612200咨询相关问题;2、银行:可以前往 工商银行、 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缴纳契税;3、网上银行:如果在银行开通了网银,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完成契税缴纳。在乌鲁木齐交契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缴纳契税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房屋交易完成后...

  • 可以拨打税务机关投诉举报电话: 新疆纳税服务热线:12366 天山区国税局: 0991-2961252 0991-2823015 沙区国税局: 0991-2961511 0991-2961516 水区国税局: 0991-2688011 0991-2688091 米东区国税局: 0991-2962236 0991-2962223 达坂城国税局: 0991-5851147 0991-5562151 乌鲁木齐县国税局:0991-2962562 ...

  • 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国家税务局友好路税务所电话 0991-4843869

  • 这是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国税局解放北路税务所的电话。

财税会计资料教程免费索取

联系方式 / Contact information
需求描述 / Requirement description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