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通行费为什么开的发票是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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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得高速通行费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征税”,说明是预缴的通行费,还没有使用,收你款项的单位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你不能用该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有取得实际使用后的通行费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 取得高速通行费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征税”,说明是预缴的通行费,还没有使用,收款项的单位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不能用该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有取得实际使用后的通行费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包括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征税发票)以及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以下简称不征税发票)。客户通行经营性收费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征税发票,可按规定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客户采取充值方式预存通行费,可由ETC客户服务机构开具不征税发票,不可用于增值税进项抵扣;2、收费公路通行费财政票据(电子)(以下简称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客户通行政府还贷公路,由经营管理者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先行选择部分地区进行试点。试点期间,非试点地区暂时开具不征税发票。试点完成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统称为通行费电子票据。针对收费公路分段建设、经营管理者多元等特性,为便利通行费电子票据财务处理,根据客户需求,通行费电子票据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可按一次或多次行程为单位,在汇总通行费电子发票和通行费财政电子票据信息基础上,统一生成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票据汇总单(以下简称电子汇总单),作为已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的汇总信息证明材料。电子汇总单的汇总信息发生变更的,应重新开具电子汇总单,原电子汇总单自动作废失效,电子汇总单可通过服务平台查询。《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取得高速通行费的普通发票上注明“不征税”,说明是预缴的通行费,还没有使用,收款项的单位是不缴纳增值税的,所以不能用该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只有取得实际使用后的通行费发票,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通行费电子票据分类: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通行费电子发票),通行费电子...
过路费不征税是以下情况1.经营性公路:当车辆通过经营性收费公路后,索取的消费发票为征税发票,是由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开具的,票面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税额栏显示税额的,属于抵扣凭证范围,可以按规定抵扣。2.还贷性公路:当车辆通过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后,索取...
不征税发票,顾名思义,就是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所开具的发票上显示的金额不需要缴纳额外的税款。对于ETC发票而言,由于其费用属于高速公路通行费,按照现行税收政策,该费用是不需要缴纳税款的。因此,车主在收到ETC发票时,上面显示的金额已经是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净费用。三、税收政策的应用 在国家的税收...
已全额开具不征税发票的,不再开具通行费电子票据。因此,您公司在办理ETC充值后,向服务机构申请开具的,确实是不征税发票。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深空网整理发布。
高速费是可以开具发票的。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出租车、网约车等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缴纳的通行费,将按照普通发票计税。因此,如果需要报销高速费用,可以向收费站索取普通发票,作为财务凭证。高速费是否能开发票的问题,其实与增值税税率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