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预缴增值税忘记计提 了本月怎样处理
-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忘记计提了,本月予以补提就可以了。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
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第五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第十一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期限执行。
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可参见链接: - 一般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中,“本期已缴税额”、“分次预缴税额”栏填写预缴的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中,“本期预缴税额”栏填写的预缴增值税额。
开具11%的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月末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开具3%的发票同时缴纳增值税,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第十二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本办法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而自应当预缴之月起超过6个月没有预缴税款的,由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可参见链接:http://www.so.com/link?ur...
综上所述,外地工程忘记在本地预缴税的解决办法包括按项目实际收入的0.2%计算税款,由总机构分配税额给项目部预缴,携带相关文件办理缴税手续,逾期未申报将面临最高一万元的罚款,确保税务合规并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法律依据】:《纳税人跨县 (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不计提增值税可能会对企业税务申报产生以下影响:1、账务处理错误:如果项目上没有及时预缴增值税,或者预缴了没有及时把完税凭证传递给财务,或者财务忘记记账了,就可能出现账载数据错误的情况。这样的账务处理申报自然是错的,即使通过制作计算表格的2、形式单独核算税金,也不能确保没有失误,甚至计算的...
预增值税不用计提,发生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做进项增加,发生销售做销项税.增值税在购销的时候是同时入账的.需要预缴增值税的情况:一、提供建筑服务(一)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1.具体情形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根据适用的计税方法,按照2%的预征率或3%的征收率预缴增值...
综上所述,缴纳增值税需要计提,并根据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进行会计分录。缴纳后,根据扣税单进行相应的会计分录,将未交增值税转为银行存款。应纳税额为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不足部分可结转至下期抵扣。【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