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技术服务费能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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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四、纳税人购买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自购买之日起3年内因质量问题无 常使用的,由专用设备供应商负责免费维修,无法维修的免费更换。
这意味着,纳税人只需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就可以直接在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中抵扣相应费用。如果抵减后的金额不足以覆盖全部费用,未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至下一期继续抵减,直至全部费用抵扣完毕。需要注意的是,技术维护费的收费标准需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这意味着,纳税人...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费如何进行抵扣?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自2011年12月1日起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包括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若抵减金额不足,可以结转至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应按照价格主管部门...
结论:防伪税控服务费全额抵扣是符合税法规定的。根据财税《2012》15号文件,自2011年12月1日起,技术维护费用可以全额抵扣增值税应纳税额。以下是相关会计分录处理方法:在会计处理上,企业需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抵减的税额。具体操作如下:借...
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可全额抵减。实际操作中,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在增值税申报报表的23栏填写应纳税额减征额即可。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
可以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贷:管理费用。会计科目处理:支付防伪税控技术服务费时,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抵减应交增值税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抵减增值税)贷:管理费用 购买设备相关账务处理:借:管理费用,贷:库存现金;报税时将 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