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已认证,可以不抵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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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不抵扣。
两个办法:
1、认证后属于非抵扣范围的进项直接不申报抵扣,申报比对时实际抵扣进项可小于等于认证金额。
2、申报时抵扣,然后再在申报表中做一笔进项转出。 - 可以不抵扣。
一、两个办法:
1、认证后属于非抵扣范围的进项直接不申报抵扣,申报比对时实际抵扣进项可小于等于认证金额。
2、申报时抵扣,然后再在申报表中做一笔进项转出。
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先全部认证抵扣,然后在对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作进项税额转出。这样避免“缺联发 票”的麻烦:因为发票不认证,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
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有发 票联信息(通过开 票单位抄报税上传),没有抵扣联信息(购买方不认证,没有抵扣联信息上传),次年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未认证抵扣原因。
扩展资料:
一、凭证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 )。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二、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抵扣 - 做个进项税转出就可以了,应该没什么的,你只要正常交税就行了,然后问问国税还要怎么处理就可以了,反正你也没少缴税,不怕的。
已认证发票可以不抵扣。已认证发票不抵扣的方法:1,认证后属于非抵扣范围的进项直接不申报抵扣,申报比对时实际抵扣进项可小于等于认证金额。2,申报时抵扣,然后再在申报表中做一笔进项转出。
总之,“已认证不抵扣”是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过认证后,基于自身情况选择不抵扣进项税额的行为。企业在处理税务事务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合理的财务决策。
所以,发票认证了,但不能抵扣,可以不抵扣,做进项税额转出就可以。
不可以的。除非你不想抵扣进项税了。应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可以的。你可以认证以后不抵扣的。你以后这张发票永远也不得再抵扣了。当月认证的当月不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