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问题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第26行“6.业务招待费支出”:
第1列“账载金额”填报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1272.00 ;
第2列“税收金额”经比较后填列,即比较“本行第1列×60%”与“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第1行×5‰”或“附表一,孰小者填入本行第2列;税收金额里填写 67.68
如本行第1列≥第2列,本行第1列减去第2列的余额填入本行第3列“调增金额”;1204.32
第4列“调减金额”不填 -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的按帐载金额的60%和营业收入的0.5%也就是千分之五那个小进行比较的,也就是那个小那个可以在税前列支。
根据你上面的所说,应该能通过审核的,是不是你将纳税调整金额填错栏了,这个数应该填在纳税调整地增加栏内。 - 在抵扣限额中填写67.68
在纳税调增中填写1204.32 - 填写1204.33试试?
对2008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开办费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在不短于三年的期限内均匀扣除。对2008年1月1日以前未摊销完的开办费,未摊销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性扣除;50万元(含)以上的按三年减去已摊销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均匀扣除。
1.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确定纳税人按月或者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改变。2.纳税人应依照确定的应税所得率计算纳税期间实际应缴纳的税额,进行预缴。按实际数额预缴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按上一年度应纳税额的1/12或1/4预缴,或者按...
0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无需再交所得税。会计分录步骤如下:(1)收到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准予在税前扣除。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支付的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也可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
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能否在税前扣除,这一问题涉及对《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理解与具体执行。该条款明确指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扣除。然而,针对坏账准备,该条款并未直接明确禁止其他行业的计提。目前,金融、保险行业正被考虑允许计提坏账准备,但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