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企业的税务如何处理

连锁企业的税务如何处理
  • 分店,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自申报纳税,但是可以各自独立核算计帐然后汇总总部,至于纳税,上缴税款的,可以按属地原则和总机构所在地原则,关键要看公司财务税收核算部门怎么统筹安排。

    连锁经营是现代市场经济国家零售业普遍采用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产生于美国,至今己有100多年的历史。其经营范围覆盖了整个商品流通业和服务业,成为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商业发展特别是零售业依托的主要形式。连锁经营一般是指经营同类商品或服务的若干个经营单位,以一定形式组成一个联合体,通过对企业形象和经营业务的标准化管理,实行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
  • 但根据有关规定,在纳税方式上,要区分连锁的具体情况。(1)对于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区域经营的直营连锁店,如果连锁店均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领导下统一经营,采用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经批准后,连锁经营企业可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交纳增值税。(2)对自愿连锁企业、特许连锁企业,即连锁店的门店均为独立法人,连锁店的门店同总部签定合同,取得使用总部商标、商号、经营技术及销售总部开发商品的特许权的连锁企业,不适用统一纳税的政策,由各独立核算门店分别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 要看两个店是在什么样的地方,是什么关系了,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是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还是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根据现在的税地规定,营业税是属地管理原则,就地缴纳。如果你两个连锁店办理的是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那么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纳税,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分支机构分摊的原则进行纳税。税务登记证是多个,根据税务机关的编码规则,你的税务登记证号最后是以“-1”及“-2”等来区别的。
  • 分店,是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独自申报纳税,但是可以各自独立核算计帐然后汇总总部,至于纳税,上缴税款的,可以按属地原则和总机构所在地原则,关键要看公司财务税收核算部门怎么统筹安排的!
  • 要看两个店是在什么样的地方,是什么关系了,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是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还是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根据现在的税地规定,营业税是属地管理原则,就地缴纳。如果你两个连锁店办理的是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那么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纳税,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分支机构分摊的原则进行纳税。税务登记证是...

  • 采取微机联网,实行统一采购配送商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对总店和分店实行由总店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1.在直辖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直辖市国家税务局会同市财政局审批同意;2.在计划单列市范围内连锁经营的企业,报经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

  • 在开设零售连锁店时,税务办理是一个关键步骤。首先,您需要在总公司所在地注册,接着在计划开设连锁店的所在地的税务局申请营业执照。在办理分支机构时,如财务上是非独立核算的,可以选择并入总公司进行增值税的缴纳。由于现在增值税、所得税都是在属地征收,因此与当地国税局协商统一纳税问题会比较顺利。

  •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4000 元 贷:银行存款 24000 元 跨地区经营的直销连锁企业,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分店”的管理模式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由总部统一核算,统一向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举例:某家电连锁总店,是增值税一般纳税...

  • 总部作为统一纳税义务人,其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总部需要对直营门店进行整体的财务管理和核算,确保整个连锁体系的财务运作合规。其次,总部需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企业所得税,并进行统一的税务缴纳。最后,总部还需对直营门店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其遵守税法规定,避免出现漏税、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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