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处理库存产品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已批低价处理库存商品, 做账与是否低价无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资)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主营业务成本” 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无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税务机关可以依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按下列顺序核定其销售额:(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
年第13号)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久或实质性损害而确认的财产损失,应在财产损失实际发生当期,经税务机关审批后申报扣除。
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已批低价处理库存商品,
做账与是否低价无关,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入等。主营业务收入发生时是在贷方,每到月末要在从借方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结转后,主营业务收入在月末没有余额,所以就没有借贷差。累计栏填写本会计年度截止到本期的累计发生额。具体情况可以具体对待。主营业务收入可以记录本月发生额也可以设置累计发生额栏。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公司生产和销售与主营业务有关的产品或服务所必须投入的直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人工成本(工资)和固定资产折旧等。“主营业务成本”
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账户下应按照主营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期末,应将本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转后本账户应无余额。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基本收入,如制造业的销售产品、非成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作业的收入;商品流通企业的销售商品收入;旅游服务业的门票收入、客户收入、餐饮收...
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产品价值量减少,导致的价格降低,降价处理销售积压产品。可以写报告给税务局,税务局审批备案后,才能按照实际销售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据《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 年第13号)第六条、第七条有关规定,企业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因发生永...
一般纳税人企业现已批低价处理库存商品,这种情况视同销售,低价处理可以看作打折销售商品,而且是商业折扣而非现金折扣,所以按售价计算销项税额(前提是折扣额和原价是开在同一张发票上的),会计分录如下: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 借:主营业务...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举个例子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A公司低价销售了一批即将过期的产品,已知该批产品成本为120万元,以100万元出售给B公司。货款已经收到存入银行。这时的会计处理时:借:银行存款113万元 贷:主营...
在处理临期商品时,企业需要综合考虑库存现金、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主营业务成本和库存商品之间的关系,合理安排账务处理,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例如,对于即将过期的商品,企业可以在销售时适当降低售价,以加快销售速度。此时,会计处理上需要调整主营业务收入和库存商品的成本,确保销售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