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的机构设置
  •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直属机构2个,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 1.办公室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信访、调研、税收科研、政务信息、税务报刊发行;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涉税建议和提案;负责机关工会日常事务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机关财务和房产等行政事务。2.法规宣传科负责监督检查税收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检查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等事项;负责承办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监督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负责税收法规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与税收法规相关的其他工作。3.税政科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营业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地方税种和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有关税种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办理税收减免报批有关事项以及与税种政策相关的其他业务。4.所得税科负责属地税部门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税政业务;负责有关税收政策的请示和答复;负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政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组织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具体事宜;负责对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务指导和政策性管理;负责牵头协调涉外税政业务的工作;负责办理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的其他税政业务。5.征收管理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地方税各税种、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防洪保安费的征收管理业务;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负责研究制定税收征收管理具体办法;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规、规章;负责组织纳税人户籍、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档案资料的管理;负责对在税收征管中普通发票、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有关违反法规、规章的处罚事宜;负责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表、税收征管法律文书的印制管理;负责对普通发票印制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负责组织税收征管工作调查研究;负责指导本市地方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税收征管质量检查考核;负责对注册税务师的管理工作,规范税务代理行为;负责处理与税收征管工作相关的其他业务。6.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信息化建设;负责本级计算机网络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应用软件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推广应用税控器具及技术培训工作;对本系统税收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应用实施技术指导)。7.计划财务科负责编制本市地方税收入长远规划和近期计划;负责编制、分配和调整税收计划,督促税收计划的落实,检查、分析税收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汇总全市地方税收会计、统计信息资料和数据;建立健全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税收会计、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税收票证的管理;负责全市地方税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会计、计划、统计工作;负责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经费、财务、装备和固定资产;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审核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基建计划的制定和基建项目的立项、报批,监督检查基建专项资金投入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地方税务系统财务工作。8.人事教育科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称等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市地方税务系统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所辖县(市)地方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当职务的干部的管理工作和县(市)地方税务局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全市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党群组织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直属机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基层建设工作以及与人事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9.监察室负责监督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情况,组织开展税务执法监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受理对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以及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调查处理本市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纪的行为,移送有关违法案件,组织实施本市地方税务系统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负责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本局纪检组的日常工作以及与税务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相关的其他工作。10.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工作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市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安全、保卫、车辆、基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与后勤服务相关的其他工作。11、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12、工会负责局机关工会工作13、妇委会负责局机关妇联工作14、团委负责全市团组织工作 1.直属税务分局(内设机构:综合股、征收管理股、计划统计股、检查股)负责市本级以上纳税人税务登记户籍的管理、核定申报方式和纳税定额、受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逾期催缴、加收滞纳金、收缴补税罚款、减免抵缓退税审核报批;负责发票管理、发售发票、防伪认证、解税结票、交叉稽核、重点户管理;负责税法宣传和咨询辅导;负责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错征税款退付、申报纳税的后台稽核以及稽核申报纳税发现大要案的转办;负责一般纳税检查和税收管理权限内的税务行政处罚等工作。2.稽查局(内设机构:综合股、检查股、审理股、执行股)负责全市地方税收的税务检查工作,制定全市地方税务检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涉税举报工作的管理,组织交叉检查及复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协调、指导和考核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纳税检查工作;负责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和跨行政辖区税务案件的协查以及发票案件的查处;负责税务行政处罚、补税罚款催缴、违章教育等工作。

  •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机构设置包括10个职能科(室)和2个直属机构,总共有12个内设机构和2个直属机构。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税政科、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室、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和机关党委。其中,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党建工作,工会负责局机关...

  •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内设10个职能科(室),直属机构2个,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总会计师1名。 1.办公室负责处理本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的组织、秘书事务、文电收发处理、文书档案、督查、保密、信访、调研、税收科研、政务信息、税务报刊发行;负责承办...

  • 河池市国家税务局,作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直属机构,其机构设置包括正处级全职能局,以及多个内设部门、直属机构和事业单位。内设机构 办公室: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管理,税收宣传和政务信息公开,以及网站运行维护和科研学术交流等工作。政策法规科: 协调综合性税收政策执行,...

  • 金城江区国家税务局隶属于河池市国家税务局,为正科级全职能局,设有多个职能机构,以实现税收征管工作的高效与全面。具体机构如下: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政务、文电处理、文印、政务信息、税收宣传、外事工作、办公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财务与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目标考核与督查督办、综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统...

  • 河池市地方税务局系统现有干部职工共计1009人。市局内部设有14个职能科室以及2个直属机构。此外,市局下属11个县(市、区)地税局。全市纳税户总数达到46225户,其中企事业单位4867户,个体工商户41358户。2007年,全市地税系统成功组织各类收入116422万元,首次突破100000万元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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