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怎样行使税务行政复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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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
税务机关尽管可以凭其行政授权对涉及税收违法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如有异议,法律上设定了“行政复议”这样一个程序,以用来保护相关人的利益。
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定(试行)》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税务当事人的税务行政复议权是有前置条件的: 新修订的《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01年5月1日起实施)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就是说,纳税人只有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外,才可以申请税务行政复议。在现实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往往并没有对这一点给予充分的关注,而结果很可能导致税务行政复议权的丧失。 - 向上级机关或者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来行使权利。
一、口头申请复议的权利。《规则》第十六条允许申请人以书面或口头方式申请行政复议,并规定口头申请需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主要事实及理由和时间。二、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的权利。《规则》第十七条第五款指出,申请人和第三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复议,而被申请人不得委托代理人。...
纳税人申请税务行政复议的方法如下:在得知税务机关做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申请人需在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对于不服“税务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受案范围”中第一条和第六条前三款的行为,应首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满意,则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税务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受案范围”中第...
对纳税人而言,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使法律赋予自己的要求税务机关对其行政行为进行复议的权利,首先要依照法律 法规 的规定提出复议申请。现行的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对此专门作出了规定。 (一)纳税人及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应当先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
在法律框架内,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提出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以解决对其税务决定的不满。根据《 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申请人需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天内提出申请。此期限的计算遵循以下规定:1. 当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2. 直接送达的法律文书,自受送达人...
税务行政复议是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定程序,当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满时,有权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审查和裁决。这一制度的核心作用在于保护纳税人的权益,推动税务机关依法行政,提升税务管理效率,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减轻司法和税务部门的工作压力。复议活动具有特定条件:首先,必须存在税务争议,且是针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