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丢失怎么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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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报声名作废 2.申请(附件为登报声名作废的条子)《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规定: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
可以到开票税务局去找原件印一张,他们开票后留有一张原件,再请他们给出个证明,应该可以的
执合同原件、公章、外管证申请表,在税务部门,如果遗失,可执复印件或者向税务部门提供外管证编号,也可核销,如都没有,请尽快联系税务部门协助办理;2、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或经营地税务机关在有效期内已报验核销之日起十日内,...
如果丢失了就应该立即向税务机关报告说明情况,并登报作废。然后申请重新开具。
登报声明,一定的天数,再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