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费用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包括哪些
- 根据2015年11月2日,财政部、国税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
财税[2015]119号:《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规定:
本通知所称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50%,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允许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包括:
1.人员人工费用。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4.无形资产摊销。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规定明确指出,企业开展符合条件的研发活动时,允许对特定的支出实施加计扣除。这包括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以及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此外,企业投入研发活...
财政部发布《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明确了税前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范围,如下:企业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
在企业研发费用中,可以进行加计扣除的费用范围广泛,具体包括:首先,人员人工费用指的是直接参与研究开发的工作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这一部分的费用是企业进行研发活动最基本的人力成本。其次,直接投入费用涵盖了研发过程中所需的材料燃料动力费用,以及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检修费用。
研发费加计扣除是企业在研发上符合相关规定的费用可以进行加计扣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相关规定,以下部分为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人员人工费用。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研究开发费用即使已符合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的要求,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所以采用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