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交税,但已计提,这个月冲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本月缴纳上月应交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 贷:银行存款 2.计算本月应交增值税,应通过转出未交增值税”是3级科目,该科目主要核算的是本月销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会计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
- 近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公告”)发布,细化增值税改革具体政策措施。其中,最暖心的亮点之一就是允许生产、生活 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即加计抵减政策。但是,你知道其中的十个细节吗?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学习一下吧。
一要注意政策执行期间
是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要注意确认条件
生产、生活 纳税人是指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简称四项服务)
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三要区分不同设立时间
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 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 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 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 自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四是确认的连续性 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
当年内不再调整,以后年度是否适用
根据上年度销售额计算确定
五是准确计算加计抵减的基数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10%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
不能作为计提的基数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
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
六要区分三种情况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
七要记住一个例外
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
且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
需要按政策规定予以剔除
八是单独核算加计抵减
纳税人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
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
九是首次需填表声明
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
需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同时兼营四项服务的
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表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十是有始有终
加计抵减政策到期后
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
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没有增值税,不用做账。直接销售分录即可。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回答:1)2013年8月5日,小微企业A销售一批货物,销售收入(含税)10300元,财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10300 贷:营业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2)当月只发生这一笔业务员,月底,因当月营业收入小于20000元,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财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
如果确有收入,见议不要冲 因为你12月份账已经报完税且调整不了 冲掉也会有痕迹反而引起怀疑 这么久才发现只能补交税款就是啦
1、如果经审核确定为错账的,下月应原笔冲减则可;2、如已计提未申报缴纳的,在下月补申报缴纳则可,但存在迟申报纳税而产生的罚款、计缴滞纳金等相应处理;3、根据财会【2013】52号文件规定,如符合条件免征增值税的,所计算的应缴增值税应于当期予以转入营业外收入处理(如上月未予处理则应于下月补...
你的分录怎么写的,是计提增值税的附加税吗 因为贷方的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是免缴了,,所以可以转为营业外收入 借: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计提了营业税金及附加,,因为增值税免税,,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是不会缴纳的,所以,红字冲掉原计提的增值税附加税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