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凭什么追究会计人员责任?

税务局凭什么追究会计人员责任?
  • 规定是规定,现在有几个人遵守规定啊。会计不遵守,企业不遵守,税务机关也不遵守,他爷爷的,我就闹不清楚我学了那么多的职业道德和财经法规到底为了什么!!!
    税务机关的人员都是老大!不想罚你你就没有任何责任,想罚你的时候就按规定,规定的东西那么多,随便找一条都能罚死人!
    不过罚你的原因不是因为违反规定!恐怕是该公司送礼送的不及时啊!!!!
  • 税务局不会追究会计人员责任,会计人员有违反会计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违反会计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反会计法规者的制裁。我国《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2)私设会计账簿的;(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4)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7)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本法规定的。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会计人员有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有关法律对第一款所列行为的处罚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这是对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其中的责令限期改正、罚款、给予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为违反《会计法》应负的行政责任;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基础上,我国《会计法》还专门对诸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隐匿或者故意销毁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以降级、撤职、调离工作岗位、解聘或者开除等方式实行打击报复”等严重违反《会计法》事项应负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分别予以了规定。
  • 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作出处罚。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财务人员的资料一般都要登记备案的。如果真的没有,就对企业负责人进行处罚,而如果企业负责人能提出足够证据的话,也可以自己向会计人员提出诉讼。
  • 按新会计法,单位会计负责人为第二顺序责任人,要负法律责任的,所以会计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实在不能违反老板的意思也要留下证据,呵呵,不然到时候吃苦的可是自己哦
  • 规定的东西那么多,随便找一条都能罚死人
    说的很有道理---我们公司就这样
    就向人的身体本来好好的,去医院一查就有病
  • 看你就是外行,税收征管法和刑法 部分,发票管理办法你没学过是吗?
  • 你的凭证和报表有签名的嘛!
  • 税务局不会追究会计人员责任,会计人员有违反会计法律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违反会计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也就是对违反会计法规者的制裁。我国《会计法》中主要规定了两种责任形式:一是行政责任;二是刑事责任。《会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 做假账被税务局发现,一般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

  •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会计做账错误是出于故意,并且这种行为导致国家税款的流失,那么税务机关将介入调查。税务机关不仅会追究相关责任,还可能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对于制作虚假财务记录或账簿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要求会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更严重的情况下,税务机关不仅会追究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 做假账被税务局发现,一般会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五条公司、企业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确认、计量和记录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成本和利润。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

  • 法律分析:关于公司偷税的责任:第一责任人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如果是逃税漏税(偷税),要看税务机关的认定了。如果只是公司补税和罚款,且能按时补缴入库,就不会再追究个人责任。如果公司没有补缴能力,予或其他原因税务收不到此税款,税务征收机关就会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察,这时候就要追究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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