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稽核异常, 填发时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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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个月转出,然后从新录。还有就是一定要和专管员沟通一下,他要是管得严就会稽核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六、稽核比对结果异常的处理稽核比对结果异常,是指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
根据税总发〔2013〕76号规定,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无需向海关发函核查。企业可将此缴款书重新采集,形成重号票。随后,由双方主管税务机关按规范进行核查。违规方需将进项转出,而符合规定的方则可进行通知抵扣。
海关缴款书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结果为“相符”的属于比对正常可以抵扣,其余结果均属于比对结果异常,不能直接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查。核查后,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纳税人应在收到税务机关书面通知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办理材料包括:《“异常”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