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开具错误需要退回怎么处理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开具错误需要退回怎么处理
  • 1、对方已认证,但没有申报抵扣的,通知对方退回发票,
    同时重开一张正数发票。
    2、 对方已认证 且已申报抵扣的,通知对方(此时税务部门应该会找你们了)
    对方做进项转出处理,你公司要求对方(保留发票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的协查通知)退回发票,重开。
  •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开具错误退回,开票单位当月收到退回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发票,收到隔月退回的发票开一张红字发票冲回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发票。
    购货方发票认证后发现错误退回,本月纳税申报时把已认证后退回发票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之后发现发票错误,要怎么处理?【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回答】
    因贵司已将发票认证,故无法直接将发票退回给对方直接作废重开。【回答】
    现贵司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将税务机关开具的通知单其中一联交与开票方,由开票方据此冲红后重新开具正确的的发票。【回答】
    贵司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即红字发票冲减原来的蓝字发票分录,收到正确的蓝字发票后正常入账。【回答】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应由购买方申请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认证相符且已进行了抵扣,之后因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获得专用发票后因以下问题无法抵扣时;

    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

    ②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③专用发票认证结果为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

    ④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回答】
    你好!上月开出增值税专票开错,9月初退回重新开出,现在错的发票怎么处理【提问】
    只要是通过了认证,就由本方申请红字通知单.【回答】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回答】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回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 码、号码认证不符”。【回答】
    如果对方认证了,即使当月退回原票,不能按作废处理,只能等下月开红字发票冲回,再开正确发票。【回答】
    必须红冲后才可开正确的发票吗?可以正确的已经开给对方【提问】
    是的,亲亲。【回答】
    现在正确的已经开出,错的还没红字冲【提问】
    亲亲,你这个需要到税务去申请冲红的。【回答】
    要去税务大厅办理吗【提问】
    对的,亲亲。【回答】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是基于市民政务服务热线过多,为方便市民记忆,所以在全国各省市均采取了将服务热线合并统一接入12345,再通过12345热线中心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进行转接而形成的热线。【回答】
    您这个开的太着急了,需要去税务大厅处理了。【回答】
    是开票人自行开的,没有讲【提问】
    一般回复时限是15个工作日,涉及公安法院检察院环保局的回复时限是30个工作日。各地回复时限可能不同,建议直接联系属地12345咨询。12345是每个市的市长公开热线,你有什么问题都可以打电话或登录网站写信进行反映,然后有相关部门来为你处理。【回答】
    具体的情况您可以去市长热线那边进行预约和确认的哦,亲亲,都会处理和转接的~【回答】
    抓紧时间去处理。【回答】
    弘扬社会正义,彰显法律价值,维护个人尊严,很高兴能为您服务,有问题再来平台咨询哦~祝您一切顺利!生活愉快!【回答】
  •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 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

  • 在已经认证的情况下,如果发现发票开错,无法直接作废,需要遵循规定流程进行处理。首先,应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回操作,以符合会计准则。这一操作可以使得相应的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账户,从而调整账目。具体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贷:...

  • 收回原发票直接按作废处理,重新开具发票。这种方式对开票方来说,操作简单,方便快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

  • 已经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现开具错误退回,开票单位当月收到退回的发票作废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发票,收到隔月退回的发票开一张红字发票冲回重新开一张正确的发票。购货方发票认证后发现错误退回,本月纳税申报时把已认证后退回发票的进项税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 在增值税稽核系统属于作废发票,那么在次月的19号经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比对以后,系统会提示发票为作废发票,会通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查,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会通知购货方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并将协查结果回复给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而对于销货方来说,因为发票已经作废,在本月肯定没有进行作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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