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财税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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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预缴增值税及附加的财税处理:
一、增值税处理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二、城建税及附加税务处理
财税〔2016〕74号文件规定,自 2016年5月1日起: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增值税(value-added tax)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 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答案是,在预缴地交。这是因为附加税是随着主税增值税一起进行的,当增值税在预缴地缴纳时,附加税也应该在预缴地缴纳。这个规定在财税[2016]74号文件中,文件明确了当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时,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同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在...
1.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一般来说对于异地有工程的施工企业或者劳务企业需要在异地进行税费的预缴,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增值税预缴税率为3%,一般纳税人企业预缴增值税税率为2%,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预提附加税时,分录为,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异地预交增值税会计分录答:1、交纳当月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2、交纳以前期间未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建筑企业外地预交增值税的,应当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的科目进行核算,因为外地已经预交增值税,企业在结算没有预交增值税时,应通过“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的科目借方进行冲减。异地提供建筑服务应如何预缴税款?第三条纳税人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