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行为的区别

简述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行为的区别
  •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如:销售塑钢门窗并负责安装)。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兼营电器修理或餐饮服务等),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兼营电器修理或餐饮服务等),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行为是在1994年流转税制改革时,由于对货物销售全面实行了增值税,而对服务业除加工和修理修配外仍实行营业税。以及企业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开展多种经营的情况下,出现了混合销售、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行为和混业经营等税收概念。2016年“营改增”后,保留了混合销售和兼营行...

  •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附带的提供一些非应税项目。两者是附加关系。而兼营非应税行为,则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比例大于非应税行为的比例。两者是分开的。

  • 混合销售行为与兼营非应税劳务是两个在税务处理中经常被提及的概念,它们在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时存在差异。首先,我们来看混合销售行为。混合销售行为指的是单一交易中同时包含了应当缴纳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以及应当缴纳营业税的非应税劳务。对于以增值税为主要税种的纳税人而言,其混合...

  •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交易同时包含增值税应税货物或服务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销售活动。这些行为涉及两种税种的征税范围,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适用税种与税率。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则是指企业同时进行增值税应税货物或服务与非应税劳务的经营活动。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通常也不受营业税管辖。识别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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