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09年1月1号前购买固定资产 按4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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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供参考。
09年1月1日前购买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东北地区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企业除外)出售时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不得抵扣进项税。
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出售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可抵扣。
总之,掌握一个原则,看取得后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抵扣过的可以开增值税主用发票,否则就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比如应纳消费税的小轿车,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无论什么时候购买的此类固定资产出手时均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会计分录没问题。如果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把二级科目换成三级科目销项税额即可。 - 需要到税务机关申请 ·发票
税务机关 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分录没有问题。
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一)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
09年1月1日前购买的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东北地区先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企业除外)出售时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不得抵扣进项税。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抵扣进项的固定资产。出售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方可抵扣。总之,掌握一个原则,看取得后是否抵扣过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征收有以下几种情形:(1) 若销售的固定资产为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则需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 对于在2008年12月31日前未参与扩大增值税抵...
这个是不得进项抵扣的。不管你当期有多少进项,这个税款是必须解缴的。因为他是简易征收办法征收的,简易征收办法的不得抵扣进项。
具体而言,对于2009年1月1日后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而对于2008年12月31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自制的固定资产,则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在实际操作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出售,涉及到的账务处理主要包括三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