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税务登记证丢失了怎么办?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县里的话去行政审批中心,营业执照去工商窗口申请补办,代码证去技监局窗口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去国地税联合窗口申请补办,开户许可证遗失请与你的基本帐户开户银行联系。
具体流程如下:
1.营业执照丢失先登报,2.然后取工商局另一份营业执照丢失补办的表,3.去你的主管所盖章。4.交到工商局办理,附报纸,证明。
1.税务登记证丢失先登报,2.去主管税务所领表,找专管员签字,3.去税务大厅办理,附报纸,表。
1.代码,登报注明,去办理。带上公章。
至于登报声明,去哪家报社登报声明,要根据办理程序的要求,以及窗口人员的指点来定的。。
希望可以帮助你!
税务登记证遗失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登报挂失。如果不能找回的,则纳税人可以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身份证件,申请税务机关补办。【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七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持税务登记证件,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
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在丢失税务登记证后,需要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报告,并填写《税务证件挂失报告表》。该报告表需详细填写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类型、号码、有效期及发证机关名称。为了证明遗失情况,需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发布遗失声明,随后持该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申...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后,需在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登报声明遗失详情。企业应选择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进行声明,登报后,携带登报声明至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企业若...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不慎遗失了税务登记证件,必须在丢失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告,并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该表格需详细记录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的具体名称、编号、有效期限以及发证机关的名称。同时,纳税人还需将税务...
如果企业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其他机关撤销登记,也需在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需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确保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