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的,纳税人能放弃免税、减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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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在实际过程中,确实会遇到客户非要3%的专票,因为这样一般纳税人可以多抵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3%的专票,相当...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三、开具发票的权限不同 1、不征收增值税 不征税除特殊情形外,不能开具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
具体适用时间不同:1、零税率: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2、免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
(2)免税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免税收入的进项税抵扣:免税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应税项目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而免税项目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能否抵扣进项,主要看是否能够取得抵扣凭证。按照相...
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减免税优惠,不受财税【2016】36号和财税【2007】 127号的限制。即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放弃免税可按销售对象或销售笔数,选择放弃免税而开具专票。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