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公司把旧汽车卖掉折旧还未提完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

请问公司把旧汽车卖掉折旧还未提完需要缴税吗?交什么税?
  • 根据税法的规定,

    1.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是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以及不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三个条件为:1.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2.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已使用过的货物;3.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2.对销售除上述应税固定资产以外的使用过的其他属于货物的固定资产,暂免征收增值税。

    按你所说应该是不会超于原值所以不需要交税,把收回的款项和固定资产剩余值一起做固定资产清理处理
  • 需要缴纳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
    ①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4%)×4%÷2
    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17%)×17%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物品
    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2%
    ②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增值税=售价÷(1+3%)×3%
  • 要交增值税,不过不多,2%而已。
  • 要交增值税
  • 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免征增值税。
    第一、属于企业企业固定资产目录所列货物;
    第二、企业按固定资产管理,并确以使用过的货物;
    第三、销售价格不超过其原值的货物。
    其中有一个条件不具备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出售旧锅炉与以上三个条件进行核对,如果全部符合就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符合免税条件和税管员联系一下是否需要审批(我们这里是需要审批的),然后纳税申报时将这部分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8行“免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中;如果有一个条件不符合,就需要交纳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将这部分收入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5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中,按4%计算增值税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1行“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中,然后按照2%计算减征额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3行“应纳税额减征额”中。
    以上回答是转过来的,原作是蓝天房白云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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