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能否抵扣增值税进项?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购进固定资产;(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贵公司如果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记入开办费中的办公用品、汽油费,只要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认证,其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 尚未投产的企业调试设备用电的 能抵扣。
应列入在建工程。
----------------------------------------
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贵公司如果已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记入开办费中的办公用品、汽油费,只要不是用于上述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了认证,其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
1、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就是开办费,按照准则的规定,都要计入到管理费用,体现当期损益。2、筹建期发生费用并且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全额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 如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恳请采纳为盼,不胜感谢!
1、一直是一般纳税的可以,只要不是用不不可以抵扣的情形就可以;2、筹建期是小规模的话,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
基建期间属于筹建期,期间的所用费用的进项税金是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金并入开办费。只有开始生产经营了才能开始进项税金抵扣。
1、企业筹建期实际发生的开办费,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长期待摊费用,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扣除方法一经选定,不得改变。2、开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