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追缴公司拖欠税款 如果公司没有会追缴法人个人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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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公司偷税,税务机关强制执行的对象为公司的全部财产。假如公司无可执行财产,税务机关不会股东的个人财产实施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当然,前提是股东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
但是诚恳建议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并处罚金。
同时,《刑法修正案(七)》增加规定,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假如税款滞纳金和罚款无法执行,税务机关将会把案件移送司法机关。您权衡一下,缴税好还是坐牢好呢? - 不会的。
您既然引用了征管法,那我再给您细一点的信息:
征管法实施细则:
第六十三条 税务机关执行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时,应当由两名以上税务人员执行,并通知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本人或者其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
这样您理解了吗?
也就是说,个体户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划分不明的,可以对股东执行,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您应该也是两人以上的吧,帐户没钱、也没财产可供执行,就不会对股东进行强制执行了。
但是,您得留意,税局身为债权人,可以到法院对您公司进行破产申请,一但法院受理,公司仍得进行破产程序,这问题就来了,因为,破产管理人就会开始查核先前的帐,是否有抽逃资金的行为,如果有,那么,法院派来的管理人就能使用破产法对先前的不当资金移转进行追索,进而对股东方做出控告,最后还是可能被法院宣判,然后执行,这也是有可能的,只不过执行的是破产债权的追回,追回以后再把钱交给税局,依据的强制执行并非征管法而已。 - 税务局追缴公司拖欠税款时,以公司的财产为限,不能追缴法人、股东的个人财产。
但是,如果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合在一起,没有明确区分的,可以追缴股东个人财产。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强制执行不会执行人人财产。
但是如果公司账目下有你们两个到期未偿还债务,那么对方可以代位行使对你们个人的追偿权的(也包括你们出资的公司放弃或怠于行使的债权)。 - 不可以,除非是你公司的法人有负有民事责任感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以出资作为承担责任的额度。当然如果之前公司有分红给股东或法人的应该是追回来交了税再分配。
征管条例中的纳税人指的是:个体户、个人、企事业单位、公司等。如果是个体户的话税局是能向股东追索执行的。 -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
只要你们不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的话。
税务机关是不会强制执行你们的个人财产的(对个人的行政处罚部分除外) - 可以
这样您理解了吗?也就是说,个体户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划分不明的,可以对股东执行,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您应该也是两人以上的吧,帐户没钱、也没财产可供执行,就不会对股东进行强制执行了。但是,您得留意,税局身为债权人,可以到法院对您公司进行破产申请,一但法院受理,公司仍得进行破产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强制执行不会执行人人财产。 但是如果公司账目下有你们两个到期未偿还债务,那么对方可以代位行使对你们个人的追偿权的(也包括你们出资的公司放弃或怠于行使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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