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人与发票上的购买人不一致,进项税额可否抵扣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这种可以让开票人,开个委托付款书。委托付款人付款。扣上章子。作为附件。如果没有关联肯定是不行的。不能作为本业务的附件。同时抵扣这些都要能校对的。不然稽查就有隐患。
具体可以看你的业务性质安排。 - 1、付款人与发票上的购买人不一致,进项税额不可否抵扣。
2、相关规定: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条款失效)第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的规定: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或者提供了增值税应税劳务、应税服务;
二、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收取了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款项,或者取得了索取销售款项的凭据;
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与所销售货物、所提供应税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相符,且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纳税人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受票方纳税人取得的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 可以抵扣,一般税务局看不到付款人的。不过建议相关合同、付款人替购买人付款的证明应该齐全,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
- 可以抵扣,但在收款凭证下必须由出票单位出具的同意付款人代付的委托证明文件
若无明确规定,通常需遵守实际交易流程以及税法相关规定。从法律和税务角度看,发票应开具给实际承担付款责任并接收商品或服务的一方。若付款方与签订合同者不符,务必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如三方协议、委托付款书等,以证实交易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此外,确保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相符合至关重要,包括商品或服务的...
1、付款人与发票上的购买人不一致,进项税额不可否抵扣。2、相关规定:(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条款失效)第一条(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
在一般情况下,发票和合同主体不一致时,公司通常不能入账。这是因为税法规定,发票上的购买方和合同上的付款方应保持一致。不过,有几种例外情况可以处理:1. 个人名义的住宿费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这类发票抬头必须是个人,可以在公司报销,但只能计入管理费用中的差旅费项目。这样做是为了确保费用合...
发票与收款人不一致,这个违反了发表管理法。可能涉嫌 发票。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主要是有可能涉及违反发票管理办法,涉嫌 发票。但这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常见,原则上合同与谁签订就由谁开具发票,至于实际收款人与发票开具方不同,一般需要由这两家单位共同盖章出具一份委托收款函即可。
如果付款方与实际购买方不一致,应当将发票开给实际购买方。因为发票上明确规定抬头需要填写购买方。把付款方与购买方不一致的原因在会计资料中进行说明,防止税局查账认为你虚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