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开的建筑业发票还能继续使用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早就不能再使用了。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企业发放发票。对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企业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根据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办理发票领用手续。2016年5月1日以前,如果在主管地税机关已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 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早就不能再使用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现行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税人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企业发放发票。对已领取的地税机...
(一)营改增后以前开的发票能入账,但一般要按会计核算的基本记账原则做账。(二)会计核算的13项基本原则:1、真实性原则。它是指会计核算要客观如实地反映经济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要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真实性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
营改增之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但是未进行工程结算,营改增后才进行了工程结算,收到了业主支付的工程款,建筑企业继续按3%交营业税,继续开建安营业税发票。营改增前,已经完工的施工项目,而且,进行了工程结算,但是业主一直拖欠工程款,营改增后业主才支付工程款,施工企业继续按3%交建安税,开建安...
营改增实施以后,之前购买的营业税发票可以用于实施时间之前的地税业务,营改增实施以后发生的业务应使用 。税总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2号 (五)纳税人于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提供改征增值税的营业税应税服务并开具发票后,如...
营改增后:1.继续延续营改增前模式 建筑企业给业主开10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材料供应商给建筑企业开具600万(17%)材料发票:结果是:建筑企业开1000万(11%)的增值税施工发票,但获得600万(17%)材料发票进项抵扣,业主获得1000万(11%)建筑业施工进项抵扣 2.材料的 开给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