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的正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国税的正副本丢失,怎么补办?
  • 首先是可以补办的,首先登报申明已经遗失,登报的报纸需要是市级的,比如某某晚报或者日报。第二带上登报的那套报纸,一定要有报纸的抬头和你登报信息的报纸。第三到税务局领取税务登记证件遗失申明表,将税务登记证号和遗失证件写明。第四,找到你专管员,告诉他你的情况,一般罚款是不重的,走的是简易处罚的程序,大概在两百以下。第四在处罚收据开具并缴款后,应该就能补办的。再次申明。税务登记正副本是可以补办的,绝不可能是不能补办。
  •   首先是可以补办的,首先登报申明已经遗失,登报的报纸需要是市级的,比如某某晚报或者日报。第二带上登报的那套报纸,一定要有报纸的抬头和你登报信息的报纸。第三到税务局领取税务登记证件遗失申明表,将税务登记证号和遗失证件写明。第四,找到你专管员,告诉他你的情况,一般罚款是不重的,走的是简易处罚的程序,大概在两百以下。第四在处罚收据开具并缴款后,应该就能补办的。再次申明。税务登记正副本是可以补办的,绝不可能是不能补办。

    虚开发票的危害:
      1、虚开发票就是虚构经营业务活动而虚开发票。虚开发票行为包括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
      2、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虚开发票处罚不同,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 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前款行为骗取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 或者 ,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 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
      对于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处理)。
  • 1、向主管税务局报告;
    2、登报声明作废;
    3、补办(见报后当天);
    4、接受处罚(一般200元)。
  • 不太清楚,应该可以补办吧!
  • 需要先写个遗失说明给税务局,同时需要在媒体(报纸)发布遗失作废说明,然后由税务补办登记证。费用没有多少,主要是在报纸发布消息可能需要几百块。

  • 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丢失的,纳税人应登报声明作废;在丢失声明中应声明证件的发放日期。税务登记证件被税务机关宣布失效的,在失效公告中应公告证件的发证日期。补发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在税务登记证件中加盖“补发”戳记。一定要注意,登报声明需要在“税务...

  • 通过报纸遗失登记,然后拿报纸去税务局登记备案,就可以补给你了啊,当然别忘了带上你的法人资料.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可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持上述资料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补办手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规定:税务登记证件丢失的,纳税人应登报声明作废;在丢失声明中应声明证件的发放日期。税务登记...

  • 首先到报社公告一下,再到税务局申请一个,记住带上公告,最好先去税务局,因为公告可能必须是税务局指定的报纸,不要担心,谁都会范错误的,另外应该带上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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