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也应该计算缴纳增值税么? 是对 还是错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必须的!!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 - 是的
销售货物收取的价外费用是要缴纳增值税,
价外费用在计算时要转变为不含税的,比如,一般纳税人收取价外费用80万元,那么这8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为:
80/1.17*0.17=11.62万元 - 对的
为了防止你以各种名义少缴税
假如你100的不含税价格 却附带收了别人100的价外税,如果价外税不交增值税的话,岂不是你可以说东西卖了1元价外费用是199呢.......
税务局为了防止你少缴税 价外费是纳税的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
价外费用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收取价外费用(指增值税额以外的价外收费)者,如果价格与价外费用需要分别填写,可以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填写价、费合计数,另附价外费用项目表交...
也就是说,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论财务会计上如何进行核算均需要并入销项税额,计算和缴纳增值税。 一、价外费用规定的相关内容。 1、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
价外收入是指销售货物行为所收取的价外费用。详细解释如下:价外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除了基本的销售价格之外所收取的其他费用。这些费用并不包含在商品的销售价格之内,因此被称为“价外收入”。例如,企业在销售商品时向客户额外收取的运费、关税、手续费等都属于价外收入的范畴。这些额外...
在处理价外费用时,一般情况下,企业应开具普通发票来记录这部分额外支出。当企业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收取了增值税额之外的额外费用,如果价格和费用需要分开填写,可以采取一种特殊方式:在专用发票的“单价”栏中填写价格与费用的合计数,并另附一份详细的价外费用项目表,供购买方参考和使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