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处置行业有怎样的税收优惠
- 垃圾是城市发展的必然产物,一边是不断增长的城市垃圾,一边是无法忍受的垃圾恶臭。为解决垃圾处理这个城市建设的棘手问题,相关部门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设施设备,倡导垃圾分类和处理。税务机关也配合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为解决垃圾处理问题提供有力支持。
税收优惠一:不征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中的“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其他名目的垃圾不属于国税函〔2005〕1128号文所指的垃圾范围。
税收优惠二: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国家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上述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有明确。
此外,《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第三十四条明确提出了完善和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的规定,为完善节能减排经济政策提供了指导性方向。
1、不征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中的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放射性废物,其他...
税收优惠一:不征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垃圾处置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128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垃圾处置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对其处置垃圾取得的垃圾处置费,不征收营业税。优惠政策中的“垃圾处置业务”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以及医疗废物、放射性...
三是鼓励清洁生产对于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税;纳税人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税。此外,对除规模化养殖以外的农业生产排放应税污染物的,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
所以生活垃圾处理所得可以从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月(季)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三“其他专项优惠”中。 所得税汇算时填写在A107020表中。二、增值税优惠 1、政策 根据财税[2015]78号附件《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中,垃圾、污泥处理...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50%——70%(地方留存为40%),企业所得税可享受所得税总纳税额的20%——28%税收奖励。2. 特殊行业再生资源的税收优惠政策 在全国盛行的总部经济招商面前,大部分园区对于再生资源这个行业都是束手无策的,在笔者手上现在刚好有适合于再生资源可以操作的园区。...